1 | 因為這麥基洗德﹑撒冷的王﹑至高上帝的祭司﹑是一直做祭司﹑永續不斷的。當亞伯拉罕從諸王之被擊敗回來的時候﹐他去迎接亞拉罕﹐給他祝福; |
2 | 亞伯拉罕就從所得的各樣物件取了十分之一﹑分給他。麥基洗德繙出來﹐第一是『公義王』;其次是『撒冷王』﹑是『泰平王』(或譯:和平王;或譯:平安王)的意思。 |
3 |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他日子也無始﹐生命也無終:他被形成為跟上帝的兒子相似﹐繼續做祭司﹑永遠不斷。 |
4 | 你們想想﹐族長亞伯拉罕由上等的戰利品中取了十分之一獻給他﹐這人是多麼尊大阿! |
5 | 那些領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按律法受命令向人民收取了十分之一﹐向他們自己的弟兄收取﹐雖則弟兄們同是從亞伯拉罕腰腎中生出來的。 |
6 | 惟獨那不算為他們的世系的﹑倒收取了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並給那擁有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呢。 |
7 | 卑小的蒙尊優的祝福﹑是一無可駁的。 |
8 | 在這裡﹐那收取了十分之一的﹑是能死的人;在那裡﹐卻是那位被證為『長遠活著的』。 |
9 | 其實可以說﹐藉著亞伯拉罕﹐就是收取了十分之一的利未也納了十分之一呢! |
10 |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還在他先祖的腰腎裡呢! |
11 | 這樣看來﹐倘若藉著利未人的祭司職分能有完全勝任的資格〔人民之領受了律法倒是以這職分為基本〕﹐哪裡還需要另一種的一位祭司興起來﹑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不稱為照亞倫的等次呢? |
12 | 祭司的職分既有更改﹐律法也就必須有更改了。 |
13 | 因為這些話所說到的那一位﹑原是屬於別的支派﹑其中並沒有一個人伺候過祭壇的。 |
14 | 很顯然的﹑我們的主是從猶大支派升起來的;而論猶大支派﹑摩西並沒有講到祭司的事。 |
15 | 既然照麥基洗德的樣子﹑有另一種的一位祭司興起來﹐那麼所說的就更顯然了。 |
16 | 這一位之被設立呢﹐不是按屬肉體條例之律法﹐乃是按著不能消滅的生命之大能力。 |
17 | 因為有作見證的說:「你永遠做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 |
18 | 這一來﹐一方面因規條之劣弱和無益﹐先前的條例就被廢掉 |
19 | 〔律法是未曾叫甚麼事完全及格的〕;另一方面﹐一個較好的指望也就被引進了來﹐讓我們可以藉著這個來親近上帝。 |
20 | 再者﹐既然不是沒有起誓的事﹐ |
21 | 〔先前的人(希臘文:他們)被立為祭司﹑原沒有起誓的事;惟獨關於他﹑卻有起誓的事:乃是藉那對他說話者所起的﹐說:「主起了誓﹑決不改變心意;你做祭司﹑直到永遠」〕。 |
22 | 既然如此﹐耶穌就照這分量成為更好之約的中保了。 |
23 | 再者﹐先前的人(希臘文:他們)被立為祭司﹐是人數眾多﹐因被死攔阻而不能長期任職; |
24 | 惟獨他﹑因永遠長存﹑就有不能讓與人的祭司職分。 |
25 | 因此凡藉著他而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或譯:到末了);因為他總是活著﹑替他們請求。 |
26 | 這樣的大祭司﹑虔聖﹑無邪﹑無染污﹑隔離罪人﹑高過諸天﹑正合乎我們所需要的。 |
27 | 他無需乎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先要替自己的罪﹑然後替人民的罪獻上祭物;因為他把自己獻上﹐就將這事儘一次作完了。 |
28 | 律法是設立了許多人做大祭司﹑總是有弱點的人;但律法之後起誓的話卻是設立了一個兒子﹑是完全勝任到永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