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你要寫信給在以弗所的教會的使者(與『天使』一詞同字)說:「『那把七顆星握住在右手中﹑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走來走去的﹑這麼說 |
2 |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的勞苦和堅忍﹐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那說自己是使徒﹑其實不是的﹑你曾試驗過﹐看出他們是假的。 |
3 | 你知道你有堅忍﹐曾為我的名擔受(與上『容忍』一詞同字)一切﹐也不勞累。 |
4 | 但我有一件要責備你的﹐就是你已經撇棄了你先前的愛心。 |
5 | 所以要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來悔改﹐行先前所行的。不然﹐我就臨到你;你若不悔改﹐我就移動你的燈臺離開其位置。 |
6 | 但是你有這一件:你恨惡尼哥拉派的行為﹐這也是我所恨惡的。 |
7 | 有耳的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喫。』 |
8 | 「你要寫信給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與『天使』一詞同字)說:「『那首先的﹑末後的﹑曾經死又活過來的﹑這麼說: |
9 | 我知道你的苦難和窮困;其實你是富足的。我知道那說自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乃是撒但(即:魔鬼的別名)集團(與『會堂』一詞同字)的人﹑毀謗的話。 |
10 | 別怕你所要受的苦了。看吧﹐魔鬼將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丟在監裡﹐叫你們被試驗;你們就有苦難十日。你要忠信至死﹐我就將生命的華冠賜給你。 |
11 | 有耳的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決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
12 | 「你要寫信給於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與『天使』一詞同字)說:「『那執有雙刃利劍的這麼說: |
13 | 我知道你居住的地方﹐嘿﹐撒但(即:魔鬼的別名)座位的地方;你執守著我的名﹐甚至當我那忠信者﹑那為捨生作證的安提帕﹑在你們那裡﹑在撒但(即:魔鬼的別名)居住的地方﹑被殺的日子﹑你也沒有否認你對我的信仰。 |
14 | 不過我有一點要責備你的﹐就是你有執守巴蘭教訓的人在你那裡。這巴蘭教導了巴勒將絆跌物丟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喫祭偶像之物並行邪淫﹑變節去拜偶像。 |
15 | 照樣地﹑連你也有執守尼哥拉派教訓的人。 |
16 | 故此你要悔改;不然﹐我就迅速臨到你﹐用我口中的劍同他們爭戰。 |
17 | 有耳的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我必將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也賜給他一塊白石子;石子上寫著新的名﹐除了領受者之外﹑沒有人認識的。』 |
18 | 「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的教會的使者(與『天使』一詞同字)說:「上帝的兒子﹑眼睛像火燄﹑腳彷彿明亮之銅的這麼說: |
19 |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的愛心﹑信心﹑服務﹑和堅忍;也知道你末後所行的比先前的還多。 |
20 | 不過我有一件要責備你的﹐就是你容讓那婦人耶洗別;她說自己是神言人﹐又教導又迷惑我的僕人們去行邪淫﹑變節拜偶像﹑喫祭偶像之物。 |
21 | 我給了她時間﹑讓她悔改;她又不願意改悔她的淫亂。 |
22 | 看吧﹐我必將她丟在病床上(有古卷作:在爐子裡);那些同她行淫的人若不改悔她的行為﹐我也必將他們丟在大苦難中。 |
23 | 我必以死亡(或譯:瘟疫)擊殺她的兒女;眾教會就知道我是探索透人肺腑腎腸的;我必照你們的行為將各人所應得的報給你們。 |
24 | 至於你們其餘在推雅推喇的人﹑凡不執守這教訓﹑就是不明白他們之所謂撒但(即:魔鬼的別名)之『深奧』的人呢﹑我告訴你們﹐我必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 |
25 | 不過你們所已有的﹐你們總要執守﹑直到我來。 |
26 | 得勝的﹑和那遵守到底我所吩咐行的﹑我必賜給他權柄管理列國﹐正如我從我父受了權柄一樣;得勝的必用鐵杖管轄列國﹐使他們像陶器被打碎。 |
27 | |
28 | 我也必將啟明星賜給得勝的人。 |
29 | 有耳的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