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所以弟兄們﹐我憑著上帝的憐憫勸你們﹑將你們的身體獻上做祭物﹐是活的﹐是聖別的﹐是上帝所喜歡的﹐是你們心神的事奉。 |
2 | 別和今世同形狀了﹐乃要以心思之更新而變了形質﹐使你們能察驗甚麼是上帝的旨意﹐甚麼是那美善的﹑可喜歡的﹑純全的事(或譯:甚麼是上帝美善的﹑可喜歡的﹑純全的旨意)。 |
3 | 我憑著賜給我的恩﹑對你們中間各人說﹐不要自高地評估﹑過於所評估的;所評估的要合乎中道地評估﹐照上帝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分量而評估。 |
4 | 正如我們一個身體上有許多肢體;肢體也不都有同樣的功用。 |
5 | 我們眾人﹑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個個都互相為肢體﹐也是這樣。 |
6 | 我們按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得恩賜﹐各有不同:或是傳講神言﹐就該按著信心的程度用那恩賜; |
7 | 或是擔任執事﹐就該用在執事上;或是教導的﹐就該用在教導上; |
8 | 或是勸慰的﹐就該用在勸慰上。分給的呢﹑要用慷慨的心;督導的呢﹑要用熱切;憐恤人的呢﹑要歡悅喜樂。 |
9 | 愛要不裝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
10 | 論弟兄們之相愛﹑要彼此親愛;論敬重人﹑要互相推尊; |
11 | 論熱切﹑要不因循;心靈要火熱;對主要服事; |
12 | 要因指望而喜樂;在苦難中要堅忍;禱告要恆心而專一; |
13 | 聖徒的缺乏﹑要用團契的捐輸相週濟;樂意款待旅客的事要力行(通譯:追求)。 |
14 |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要祝福﹐別咒詛了; |
15 | 要和喜樂的人同喜樂﹐和哭泣的人同哭泣; |
16 | 彼此相待﹑要存著同樣的心意;不要意念著高傲的事﹐要俯就著卑微的事(或譯『卑微人』);別自以為精明了。 |
17 |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好的﹑務要籌謀。 |
18 | 若是可能﹐總要盡其在你們的﹑跟眾人和睦。 |
19 | 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給上帝的義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
20 | 不﹐「你的仇敵若餓了﹐你要分給他喫;若渴了﹐你要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燒著的炭堆在他頭上。」 |
21 | 別為惡所勝了﹐總要以善勝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