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第14章

申命记 第14章

1“你们是永恒主你们的上帝的儿子,不可为死人刻划你们自己的身体,也不可使你们的额上光秃;
2因为你是圣别的子民、属永恒主你的上帝的;从这土地上的万族民中、永恒主拣选了你属于他、做他自己的子民。
3“凡可厌恶之物、你都不可吃。
4你们可以吃的走兽是以下这一些:牛、绵羊、山羊、
5鹿、瞪羚羊、獐子、野山羊、大羚羊、羚羊、野羊。
6在走兽中、凡分蹄、蹄叉两趾、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惟独以下这一类、你们却不可吃;在倒嚼或分蹄叉趾的之中,你们不可吃骆驼、兔子、石獾、因为它们倒嚼而不分蹄,它们对于你们都不洁净。
8不可吃猪,因为它分蹄而不倒嚼;它对于你们就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它们的尸体、你们也不可触着。
9“凡在水中的、你们可以吃以下这一类、凡有翅有鳞的、你们都可以吃。
10凡没有翅没有鳞的、都不可吃;它对于你们都不洁净。
11“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12不可吃的有以下这一类:如兀鹰(或译:鹰)、狗头雕、红头雕、
13鸢、隼、鸢属鸟、这一类;
14一切乌鸦、这一类;
15鸵鸟、夜鹰(或译:雄性驼鸟)、鱼鹰、雀鹰、这一类;
16鸱鸮、猫头鹰、角鸱、
17叫枭、秃雕、鸬鹚、
18鹳(或译:角鸱)、鹭鸶(或译:红鹤)这一类;戴胜与蝙蝠。
19凡有翅膀的滋生虫、对于你们都不洁净,都吃不得。
20凡有翅膀而洁净的、你们都可以吃。
21“凡自己死的你们都不可吃;要给你城内的寄居者吃,或是卖给外族人;因为你是圣别的人民、属于永恒主你的上帝的。“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子去煮山羊羔。
22“总要把你撒种所出产的、就是田地年年所出的献上十分之一。
23要把你的五谷、新酒、新油的十分之一、和你牛群羊群中头胎的、在永恒主你的上帝面前吃,在他所选择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吃;好使你学习日日不断地敬畏永恒主你的上帝。
24永恒主你的上帝赐福与你的时候、永恒主你的上帝所要选择做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而那路又太长,以致你不能把献物带到那里去,
25那么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绑在手臂上,到永恒主你的上帝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26用这银子买你心之所欲的,无论是牛、是羊、是清酒、是浓酒,凡你心所想要的、都可以买;在那里、你要在永恒主你的上帝面前吃喝欢乐,你和你的家眷都要欢乐。
27在你城的利未人内、你不可丢弃他,因为利未人不同你一样有分有业。
28“每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你那年的出产全部的十分之一取出来,存放在你的城内;
29那么利未人〔因为利未人不同你一样有分有业〕、以及在你城内的寄居者和孤儿寡妇、就可以来吃,并且吃得饱足;好使永恒主你的上帝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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