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他帶我回到殿門,見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原來殿面朝東)。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 |
2 | 他帶我出北門,又領我從外邊轉到朝東的外門,見水從右邊流出。 |
3 | 他手拿準繩往東出去的時候,量了一千肘,使我逿過水,水到踝子骨。 |
4 | 他又量了一千肘,使我逿過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使我逿過水,水便到腰; |
5 | 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逿過。因為水勢漲起,成為可洑的水,不可逿的河。 |
6 | 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甚麼?他就帶我回到河邊。 |
7 | 我回到河邊的時候,見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 |
8 | 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原文作得醫治;下同)。 |
9 | 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 |
10 | 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或譯:張)網之處。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 |
11 | 只是泥濘之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必為鹽地。 |
12 | 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 |
13 |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照地的境界,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約瑟必得兩分。 |
14 |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 |
15 | 地的四界乃是如此:北界從大海往希特倫,直到西達達口。 |
16 | 又往哈馬、比羅他、西伯蓮(西伯蓮在大馬色與哈馬兩界中間),到浩蘭邊界的哈撒哈提干。 |
17 | 這樣,境界從海邊往大馬色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以哈馬地為界。這是北界。 |
18 | 東界在浩蘭、大馬色、基列,和以色列地的中間,就是約但河。你們要從北界量到東海。這是東界。 |
19 | 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是南界。 |
20 | 西界就是大海,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這是西界。 |
21 | 你們要按著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這地。 |
22 | 要拈鬮分這地為業,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 |
23 | 外人寄居在哪支派中,你們就在那裏分給他地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