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你們要效法我﹐正如我效法基督一樣。 |
2 | 我稱讚你們凡事都懷念著我﹐又照我所傳給你們的﹑持守所傳授的。 |
3 | 但我願意你們知道﹑各人的頭是基督﹐女人的頭是男人﹐基督的頭是上帝。 |
4 | 凡男人禱告﹑或傳講神言﹑若覆著頭﹐就是侮辱他自己的頭。 |
5 | 但凡女人當眾禱告﹑或傳講神言﹐若不蒙著頭﹐也就是侮辱她自己的頭;因為那是跟剃了頭髮一般無二的。 |
6 | 女人若不蒙著頭﹐她就該剪髮;但剪髮或剃髮﹑在女人既是可恥﹐那麼她就該蒙著頭。 |
7 | 男人既是上帝的像和榮耀﹐他就不該蒙著頭;女人呢﹑只是反射男人的榮耀﹐所以該蒙著頭。 |
8 | 〔因為不是男人由女人而出﹐乃是女人由男人而出; |
9 | 並且不是男人為著女人而被創造﹐乃是女人為著男人而被創造。〕 |
10 | 故此為了天使的緣故﹑女人應該有服權(或譯:有權柄)的象徵在頭上。 |
11 | 然而在主裡面﹑女人不能沒有男人﹐男人也不能沒有女人; |
12 | 因為女人怎樣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怎樣藉著女人而生;而一切都出於上帝。 |
13 | 你們心裡自己斷定吧!女人不蒙著頭﹑當眾禱告上帝﹐適當麼? |
14 | 本性自身不也教示你們:男人若留長頭髮﹐於他是羞辱﹐ |
15 | 而女人若留長頭髮﹐於她是榮耀麼?因為長頭髮是給她當頭帕的。 |
16 | 若有人似乎好爭勝﹐我只能說﹐我們沒有這種常例﹐上帝的眾教會也沒有。 |
17 | 我囑咐這事﹐我並不稱讚﹐因為你們聚攏來﹑不是進於更好﹐乃是趨於更壞。 |
18 |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攏來在集會﹐你們中間就有分裂之爭;我也有幾分相信。 |
19 | 為要讓被試驗為可取的人在你們中間顯明出來﹐你們中間總不能沒有派別的。 |
20 | 這麼著﹐你們聚攏來在一處時﹐並不是喫主的晚餐呀! |
21 | 因為喫的時候﹐各人爭先下手拿著自己帶來的晚餐﹐甚至於這個餓﹑那個醉! |
22 | 難道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麼?還是你們輕看上帝的教會﹐讓那些沒有的慚愧阿?我對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在這事上稱讚你們麼?我不稱讚。 |
23 | 我當日從主領受﹑又傳給你們的﹑是:主耶穌在被送官的那一夜拿著餅﹐ |
24 | 祝謝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了你們而捨的;你們要這樣行﹐來記念我。」 |
25 | 喫了餅以後﹐拿杯也照樣子;他說:「這杯是新的約﹐用我的血立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總要這樣行﹐來記念我。」 |
26 |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總是傳揚主的死﹐直到他來。 |
27 | 所以無論何人﹐不配地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該擔受辜負主身主血的罪責。 |
28 | 人須要察驗自己﹐然後吃餅喝杯。 |
29 | 吃喝的人若不分辨這身體是甚麼﹐就是吃喝了自受的定罪。 |
30 | 故此你們中間有許多軟弱的﹑患病的;長眠了的也有好些。 |
31 | 但我們如果常察辨(與上『分辨』一詞同字)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判了。 |
32 | 然而若受主審判﹐乃是受主懲罰管教﹐免得跟世人一同受定罪。 |
33 | 所以弟兄們﹐你們集攏來要喫的時候﹐該彼此等待。 |
34 | 若有人餓了﹐要在家裡吃﹐免得你們聚攏﹑自受定罪。其餘的事﹑我甚麼時候來了再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