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人子阿﹐你要傳神言攻擊歌革﹐說:主永恆主這麼說:米設土巴的人君領袖﹑歌革阿﹐你看﹐我跟你為敵; |
2 | 我必調轉你﹐領你往前進﹐使你從北方之極處上來﹐帶著你來攻以色列的眾山; |
3 | 然後我必將你的弓從你左手上擊落﹐將你的箭從你右手打掉。 |
4 | 你必倒斃在以色列的眾山上﹐你和你的全部隊﹑以及跟隨你的外族民都要倒斃;我必將你給各種羽族的肉食鳥﹑和田野的走獸﹑做食物。 |
5 | 你必倒斃在田野上;因為我說了﹐主永恆主發神諭說。 |
6 | 我必降火在瑪各沿海地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他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
7 | 「我必在我人民以色列中間使人認識我的聖名;我必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就知道我乃是耶和華﹑以色列中之聖者(有古卷作:以色列之聖者)。 |
8 | 看吧﹐快臨到了!那時必定作成的;主永恆主發神諭說;那就是我所說到的日子。 |
9 | 「住以色列城市的人必出去點火燒軍械;就是小盾大牌﹑弓﹑箭﹑梃杖﹑槍矛:都用來燒火﹐燒到七年; |
10 | 甚至他們也不必從田野上去撿柴﹐也不必從樹林裡去伐木;因為他們必用軍械去燒火;並且必搶那搶他們的人﹐劫那劫他們的人;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
11 | 「當那日我必將以色列中一塊有名的(傳統:在那裡)地方﹑就是死海東邊亞巴琳(傳統:過路人)平谷﹑給歌革做墳地;這墳地必截斷過路人的去路;在那裡人必埋葬歌革和他的蜂擁軍兵﹐並將那地叫做哈們歌革(傳統:歌革之軍兵)谷。 |
12 | 為要潔淨國土﹐以色列家須用七個月工夫去埋葬他們。 |
13 | 全國眾民都必埋葬他們;當我得榮耀的那日﹐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
14 | 他們必將不斷工作的人分別出來﹐去巡行遍地﹐埋葬(此處有:過路人)那些餘剩在地上的屍體﹐好潔淨國土;過了七個月﹐他們還要視察。 |
15 | 巡行遍地的人巡行經過﹐見有人的骸骨﹐就在旁邊立個標記﹐等埋葬的人來將骸骨埋葬在哈們歌革谷。 |
16 | 〔那裡並且有一座城名叫哈摩那(即:眾民)。〕他們要這樣地潔淨國土。 |
17 | 「人子阿﹐主永恆主這麼說:你要對各種羽族的鳥﹑對田野的各走獸﹑說:『你們集合來吧!要從四圍聚集來赴我的祭筵﹐我為你們宰備的大祭筵﹐擺在以色列眾山上﹐你們好喫肉喝血。 |
18 | 你們可以喫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領的血;就如喫公綿羊﹑羊羔﹑公山羊﹑公牛的肉;都是巴珊的肥畜。 |
19 | 從我的祭筵﹑我為你們們宰備的祭筵﹑你們可以喫脂肪喫到飽飫﹐喝血喝到醉。 |
20 | 你們可以在我席上喫馬匹和拉戰車的獸(或譯:坐戰車的人)﹑喫勇士和一切戰士的肉﹐喫到飽飫;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
21 | 「我必彰顯我的榮耀在列國中﹐萬國就必看到我的判罰﹑我所施行的判罰;他們必看到我懲罰的手﹑就是我所加於他們身上的。 |
22 | 這樣﹐從那日起﹑以色列家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他們的上帝。 |
23 | 列國就知道以色列家流亡﹐是因他們的罪孽;他們對我不忠實﹐我纔掩面不顧他們﹐將他們交於他們的敵人手中﹐他們便都倒斃於刀下。 |
24 | 我掩面不顧他們;是照他們的污穢和罪過來辦他們的。 |
25 | 「因此主永恆主這麼說:如今我要恢復雅各的故業;我要憐憫以色列全家﹐又為我的聖名發熱心。 |
26 | 他們在他們本地安然居住﹑不被驚嚇的時候﹐就必忘卻他們所受的羞辱﹑和他們對我不忠實的罪;我使他們從外族之民中回來﹐將他們的仇敵之地召集了來之後﹐必在他們身上﹑在許多外國人眼前﹑彰顥自己為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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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他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他們的上帝﹐因為我使他們流亡到列國中﹐後來又把他們聚攏來到他們的本地;不再留一人在外國(原文:在那裡)。 |
29 | 我也不再掩面不顧他們﹐因為我已將我的靈傾注於以色列家: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