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人子阿﹐你要拿一把快刀﹐把它當做理髮匠的剃刀﹐去剃過你的頭髮跟鬍鬚﹐拿天平稱﹐將鬚髮平分。 |
2 | 圍困這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燄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剁碎﹐將三分之一給風吹散;我還要拔刀追趕他們。 |
3 | 你要從其中拿出小數來﹐裝在衣你的衣邊裡。 |
4 | 再從這些之中取些扔在火中﹐在火中焚燒;就必有火從那裡面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 |
5 | 「主永恆主這麼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她安置在列國中央﹐列邦都在她四圍。 |
6 | 她行惡地違背了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了我的律例﹑過於她四圍的列邦﹐因為我的典章她棄掉了﹐我的律例她並沒有遵行。 |
7 | 故此主永恆主這麼說:因為你們顯露動亂(意難確定)過於你們四圍的列國;我的律例你們並不遵行﹐我的典章你們並不謹守;你們四圍列國的規矩你們反而謹守(有古卷作:你們倒不?); |
8 | 因此主永恆主這麼說:看吧﹐連我也跟你為敵;我必在你中間施行判罰﹐讓列國親眼看見。 |
9 | 並且因你一切可厭惡的事我要辦你﹐就是我所未曾行過的﹐以後也不再照樣行的。 |
10 | 因此在你中間父親必喫兒子﹐兒子必喫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判罰﹐使你餘剩之民都四散於四方(原文:四風)。 |
11 | 故此主永恆主發神諭說:我指著永活的我來起誓﹐你既用你一切可憎之像和你一切可厭惡的事來污瀆我的聖所﹐我就一定要將你剪除(傳統:『撤回』或『撒消』);我眼必不顧惜你﹐我必不可憐你。 |
12 | 你的三分之一必在你中間因瘟疫而死﹐因饑荒而消滅;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斃於刀下;三分之一我必給四散於四方(原文:風);我還要拔刀追趕他們。 |
13 | 「這樣我的怒氣就得以發盡﹐我就得以平息我向他們發的烈怒;我平息了妒憤﹐他們就知道我永恆主向他們發盡了我的烈怒是懷著妒愛而說話的。 |
14 | 並且我必使你在你四圍的列國中﹑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廢和羞辱的對象。 |
15 | 這樣﹐我就要以怒氣以烈怒﹑以烈怒的責打向你施判罰﹐那時你(傳統:她)就在你四圍的列國中成了令人羞辱﹑令人毀謗﹑令人警戒﹑驚駭的對象:這是我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
16 | 那時我必將饑荒的惡箭射在你們(傳統:他們)身上﹐這箭是能毀滅人的﹐就是我要發射去毀滅你們的;我必將饑荒增加給你們﹐折斷你們糧食的支杖。 |
17 | 我必打發饑荒和惡獸去攻擊你﹐使你喪失兒子;瘟疫和流血的事必流行於你中間;我必使刀劍來擊打你;這是我永恆主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