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日子﹐有一個利未人寄居在以法蓮山地的儘邊;他從猶大的伯利恆娶了一個為妾。 |
2 | 那妾惱怒丈夫(傳統:背著丈夫行淫)﹐離開他﹐到猶大的伯利恆﹑她父親家裡﹐在那裡有四個月的功夫。 |
3 | 她的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僮僕兩匹驢追她去﹐要用好話打動她的心﹑叫她回來。他來到女子的父親家裡(傳統:女子就引丈夫進她父親家裡);女子的父親看見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他。 |
4 |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強留下﹐他就和他住了三天;二人喫喫喝喝﹐在那裡住宿。 |
5 | 到第四天﹑那人清早起來﹑要起身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喫點餅做點心﹐然後走。」 |
6 | 於是二人坐下來﹐一同喫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答應再住一宵﹐暢快暢快心情吧。」 |
7 | 那人起來要走﹐他的岳父逼著他﹐他又在那裡住了一宵。 |
8 |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喫點點心吧」;他們就耽延﹑直到日頭偏西;二人同喫東西。 |
9 | 那人跟他的妾和僮僕起來要走﹐他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天快晚了﹐請再住一宵;看哪﹐日頭斜西了﹐請在這裡住一宵﹐暢快暢快心情吧;明天便可以清早起來﹑走你們的路﹐回你家(原文:帳棚)去。」 |
10 | 那人不情願再住一宵﹐就起身走了;他來到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的對面;和他同行的有那豫備好了的兩匹驢;他的妾也跟著他。 |
11 | 他們在耶布斯附近的時候﹐日快要落了;僮僕對主人說:「來吧﹐我們轉到這耶布斯人的城裡去過夜吧。」 |
12 | 主人對他說:「我們不可轉到這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族人之城裡;我們必須過去到基比亞那邊。」; |
13 | 主人又對他的僮僕說:「來吧﹐這些地方我們總要走近一處﹐或是在基比亞﹑或是在拉瑪過夜。」 |
14 | 他們就走著走著過去;將近到屬便雅憫的基比亞﹐日已經趕著他們落了。 |
15 | 他們便轉身﹐要進基比亞去過夜;他們去就坐在城內的廣場上﹐也沒有人接他們到家裡去過夜。 |
16 | 忽有一個老年人野外作工晚上回來;那人原是屬於以法蓮山地的;他寄居在基比亞;而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
17 | 老年人一舉目﹐看見那旅行人在城內的廣場上﹐就說:「你要往哪裡去?你從哪裡來?」 |
18 | 他對他說:「我們從猶大伯利恆過來﹑要到以法蓮山地的儘邊;我原是那裡的人;我到了猶大伯利恆;現在要回家去(傳統:往永恆主的殿去)﹐也沒有人接我進他的家。 |
19 | 其實我有禾蒿﹑有糧草﹑可以餧我們的驢﹐也有餅和酒可以給我和使女﹑以及跟隨僕人的僮僕喫﹐一無所缺。」 |
20 | 老年人說:「你安心好啦;你所缺的﹑只由我供給好啦;可別在廣場上過夜阿。」 |
21 | 就領他到家裡﹐餧上驢;他們就洗腳喫喝。 |
22 | 他們心裡正暢快的時候﹐忽有城裡的人一些無賴子﹑把房子圍住﹐連連敲門﹐對房主老人說:「把進你家那個人帶出來﹐我們要和他交合。」 |
23 | 那房主人出來見他們﹐對他們說:「弟兄們﹐千萬不可﹐請別作壞事;這人既進了我家﹐你們就不可行這醜事。 |
24 | 看哪﹐有我的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這就將她們領出來﹐讓你們玷辱她們;你們怎麼好﹑就怎麼作好啦;對這人呢﹑你們卻不可行這醜事。」 |
25 | 那些人卻不情願聽他;那人就把妾抓住﹐推出外邊去給他們;他們便和她交合﹐終夜作弄她﹑直到早晨﹑日色昇現的時候﹑纔放她走。 |
26 | 天快亮時候﹐婦人來到主所投宿的人的住宅門口﹐就仆倒在地上﹑直到天亮。 |
27 | 早晨﹑她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走路;不料那婦人﹑他的妾﹑竟在房門口仆倒著呢﹐兩手搭在門檻上。 |
28 | 他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卻沒有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往自己地方去了。 |
29 | 到了家裡﹐他就把妾抓住﹐用刀將妾的肢體切成十二塊﹐送遍以色列四境。 |
30 | 凡看見的人都說(傳統:都要說):「這樣的事自從以色列人由埃及地上來的日子﹑直到今日﹑都沒有過﹐也沒有見過呀:你們要留心﹐從長商議而說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