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第22章

申命记 第22章

1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2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3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4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5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6你若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7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8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9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
10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11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
12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做繸子。
13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
14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15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16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他,
17信口说她,说:我见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
18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
19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他。
20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21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2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23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24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5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26但不可办女子;他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
27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28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29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他为妻,终身不可休他。
30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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