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第17章

利未记 第17章

1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2“你要告诉亚伦和他儿子们、跟以色列众人说:永恒主所吩咐你们的事、乃是这样说:
3凡属以色列家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羔羊、或是山羊,不拘是宰于营内,或是宰于营外,
4而未曾带到会棚出入处、永恒主帐幕前、献与永恒主为供物的,那使祭牲流血的罪就必归到那人身上;他使祭牲流血,他必须从他族人中被剪除。
5这是要叫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上所宰献的祭牲带到会棚出入处、给祭司,献与永恒主面前,交给祭司,献与永恒主为平安祭。
6祭司要把血泼在会棚出入处永恒主的祭坛上,把脂肪熏为怡神之香气、献与永恒主。
7他们不可再宰祭牲献给野山羊神(或译:野神),就是他们变节(原文作:行邪淫)所服事的;这要给他们做世世代代永远的条例。
8“你要对他们说;凡属以色列家的人、或是在你们中间的外侨,献上燔祭或宰献祭牲,
9而不带到会棚出入处去献与永恒主的,那人必须从他族人中被剪除。
10“凡属以色列家的人、或是你们中间寄居的外侨、吃任何血、我总要向那吃血的人板着脸,把他从他的族人中剪除掉。
11因为肉之生命是在于血;是我给了你们让它在祭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行除罪礼的;因为是血〔血是生命〕在除罪的。
12故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一切的人都不可吃血;在你们中间寄居的外侨也不可吃血。
13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你们中间寄居的外侨、打猎得了可吃的野味、无论是野兽是飞鸟,他总要插它的血让流出来,用尘土掩盖上。
14“因为凡有血肉的的生命、其血就等(原文作:在)于其生命。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凡有血肉的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凡有血肉的的生命、就是它的血;凡吃血的必须被剪除。
15凡吃自己死的尸体、或野兽撕裂的的人、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总要把衣服洗净,在水中洗澡,但还是不洁净,到晚上、然后才洁净。
16若衣服也不洗净,身也不洗,那他就要担当他的罪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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