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十二門徒的囑咐

mikelee週五, 2022/08/26 - 10:37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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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差派十二門徒一事,除見於可6:9-13之外,亦可見於太10:1-15及路9:1-6。這些記載雖略有不同,但正可互為補充。

 這次出外布道的對象為猶太人(太10:5-6)。 門徒當時是在加利利,由於時間短促,他們工作的地點大概限於加利利一帶。門徒除醫病趕鬼外,主要的工作就是傳道。所傳的信息是「天國近了」(太10:7;路9:2) ,  百姓必須悔改離罪。門徒工作的原則是不牟利,不吝嗇地傳出天國信息。

 門徒的行裝必簡便、腳上穿鞋,手持枴杖(可6:8-9),但不用帶防身的棍子(參太10:10注) 。  他們藉作工得供養是合理的,故毋須為自己添置各樣額外的東西,如食物、口袋、錢銀、衣、鞋等,兔得拖延時間,阻礙工作。至於住宿方面,門徒要選擇有好名聲的人,住在他們家裡(太2:11)。 進門時要向主人家請安。門徒要滿足於主人的供應,住在那家,直至離城時方搬走。耶穌這次的囑咐帶有暫時性的色彩(參路22:36-37注), 且與復活後留給門徒的大使命(太28:18-20)互有不同的重點,然而當中的一些原則,對今日傳福音者依然有效。

 

參考網址:http://book.goodjob.tw/shengjing1/jl1-1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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