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他帶了我回到殿門;看哪﹐有水從殿的門限下往東流出呢;殿的正面原是朝東的;這水從殿的右邊﹑祭壇的南邊往下流(傳統:這水從殿邊之下﹑右邊﹑祭壇南邊﹑往下流)。 |
2 | 他領了我取道北門而出﹐又帶了我取道外邊轉到朝東的外門(稍經點竄翻譯的);只見有水從南邊流出。 |
3 | 那人手裡拿著準繩﹑往東而出﹐就量了一千肘﹐叫我蹚過水﹐是到腳脖子的水。 |
4 | 他又量了一千肘﹐叫我蹚過水﹐是到膝蓋的水。再量了一千肘﹐叫我蹚過去﹐是到腰間的水。 |
5 | 他又量了一千肘﹐是我蹚不過去的谿河了;因為水已漲起﹐成了可洑的水﹐蹚不過去的谿河了。 |
6 | 他對我說:「人子阿﹐你看見了麼?」他就沿谿河邊領我返回。 |
7 | 我返回的時候﹐只見河這邊跟那邊有極多樹木。 |
8 | 他對我說:「這些水向東方一帶地區流出﹐必下到亞拉巴﹐來到鹽海;所發出的水既流入鹽海﹐那水就得治好而無味了。 |
9 | 將來:凡這谿河(傳統:兩條谿河)所到之處﹑一切滋生活物都得以活著﹐也必有極多的魚;因為這些水來到哪裡﹐就是凡這谿河所到之處﹐海水就都得治好而無鹹味﹐百物也都得以活著。 |
10 | 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鋪網之處;其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極其之多。 |
11 | 只是沼澤之地和窪濕之處仍不得治好﹐依然留著﹑以便出鹽。 |
12 | 沿谿河邊﹑在河岸上這邊跟那邊﹑必生長著各類樹木﹑其果子可作食物:其葉子必不凋殘﹐其果子必不斷絕;每月必結新的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其果子必可作為食物﹐其葉子可作治病之用。」 |
13 | 主永恆主這麼說:「你們要照以下這界限給以色列十二族派分地為產業;給約瑟的要兩分。 |
14 | 你們承受這地為產業﹑要彼此均分;這就是我曾舉手起誓要賜給你們列祖的;如今這地必歸於你們為產業。 |
15 | 「以下是國土的境界:北面從大海由希特倫路向到哈馬口﹑直到西達達﹑ |
16 | 比羅他(傳統:希特倫路﹑直到西達達口﹑哈馬﹑比羅他)﹑西伯蓮〔西伯蓮在大馬色地界與哈馬地界之間〕以至哈撒哈提干﹑就是在浩蘭的邊界。 |
17 | 這樣﹑界線就要從海邊延到哈薩以難;大馬色的地界乃是北方﹐而北方也是哈馬的地界(意難確定;今稍點竄譯之):這(傳統作受格記號)是北面。 |
18 | 「東面呢﹑從浩蘭與大馬色之間﹑從基列與以色列地之間﹑就是約但河﹑伸界(傳統:從境界)到東海﹑以至他瑪(傳統:你們要測量)。這(傳統作受格記號)是東面。 |
19 | 「南面呢﹑南方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傳統作受格記號)是南方﹑南面。 |
20 | 「西面呢﹑是大海﹐伸界直到哈馬口對面。這是西面。 |
21 | 「你們要這樣按以色列的族派彼此分這地。 |
22 | 要拈鬮分它為產業﹑歸於你們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僑﹑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的本地人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族派中要同你們拈鬮分得產業。 |
23 | 將來外僑在哪一族派中寄居﹐你們就在那裡將產業分給他: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