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與尼希米回國的次序問題

mikelee週五, 2022/08/26 - 11:13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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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來源

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中不少片段以第一身記載,學者多認為這些片段來自二人自傳式的回憶錄。但這兩份回憶錄的編排卻有些特別:

  1 以斯拉記7:1-10:44──以斯拉回憶錄的上半部,主要論到以斯拉的國,以及百姓與異族通婚的問題。

  2 尼希米記1:1-7:73上 ── 尼希米回憶錄的上半部,主要記述尼希米的回國與城牆的重建。

  3 尼希米記7:73下-10:39 ── 以斯拉回憶錄的下半部,論及宣讀律法、守住柵節與立約的事。

  4 尼希米記11:1-13:31 ── 尼希米回憶錄的下半部,論及城牆的奉獻並尼希米第二次任省長的事。

 按聖經的記載,以斯拉是在亞達薛西王七年(主前四五八年),從巴比倫返回猶大 (拉7:7) , 回國的主要任務是宣告神的律法,並建立司法體制 (拉7:25-26) ; 尼希米則是在亞達薛西王二十年(主前四四五年)回國的 (尼2:2) 。 如果依照上述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兩書的編排,以斯拉是在尼希米回國後,即以斯拉本人返回後的第十三年才執行他回國的主要任務(尼8-10章),而中間的十三年則似乎全無任何記錄!由於這個時間上的差距,再加上下列幾個疑問,近代許多聖經學者對傳統上以斯拉和尼希米的回國次序便產生了懷疑。

  

次序問題

 1 以斯拉回憶錄從沒有一面以「我」自稱,一面論及尼希米,(尼8:9不屬此列),而在尼希米的回憶錄中亦只有一次(12:36)是這樣的直接提及對方,但以斯拉的名字卻是放在一個冗長名單的最後,可能是人的補筆。這顯示二人可能不是同時期的人物。

 2 如按聖經的傳統次序,則以斯拉的工作是失敗了,因為尼希米日後同樣要處理與異族通婚的問題(參拉9章; 尼13:23起)。

 3 猶太史家約瑟夫及偽經以斯得拉一書均採用不同的記載次序,將目前聖經中分隔的以斯拉回憶錄(前述一、三兩段)合起來,與尼希米做的事完全分開。經文中,尼希米和以斯拉的名字同時出現的地方(如尼8:9) ,  在以斯得拉一書中則刪去了尼希米的名字。

 許多學者根據以上各點力言以斯拉和尼希米不是同時期的人物。由於伊裡芬丁蒲紙(見附加資料「伊裡芬丁蒲紙」)提到尼希米同代人以利亞實的孫子約哈難任大祭司,尼希米是亞達薛西一世(主前四六五至四二四年)時候的人物這點,已有考古學的證據支持,因此有學者認為拉7:7所提到的亞達薛西王 , 應該是亞達薛西王二世(主前四○四至三五八年,見附加資料「波斯列王表」);換句話說,以斯拉是在主前三九八年回國,遠在尼希米回國之後。另有學者意圖保持以斯拉和尼希米是同期人這一點, 提議修改拉7:7 , 把亞達薛西王(一世)七年改為卅七年,如此以斯拉也比尼希米較遲回國,但人仍有一段時間一同在耶路撒冷。

  

問題的解釋

 但學者們所提出的疑問並非無法解釋: 

1 以斯拉和尼希米在各自的回憶中沒有提及對方的名字並不一定表示二人屬不同時期;哈該和撒迦利亞這兩位先知雖是同代人,曾在耶路撒冷一同宣講神的信息(拉5:1) ,  但他們的著作中也沒有提及對方。

 2 以斯拉在尼希米返國後公開誦讀律法,這並不表示在此之前他沒有私下向四周的人解釋律法。另一方面,在這十三年中以斯拉很可能返回巴比倫述職(參尼13:6)。

 3 尼希米要面對以斯拉已經處理過的問題,並不一定表示以斯拉的改革沒有成功;相距一段年日,以色列人是可能重蹈覆轍的,這在他們的先人身上可謂屢見不鮮。

 4 近代的考古學為我們提供了愈多的證據,證明以斯拉和尼希米記的可靠性。

 總括來說,傳統上「以斯拉先尼希米返國」的說法有其難處,但並非不能接受,我們實在沒有需要對這兩卷書「大動手術」,或控訴它們不符歷史實情。

 

參考網址:http://book.goodjob.tw/shengjing1/jl1-15/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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