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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第2章和第7章用「夢」去表明神的啟示,而8-12章則提到「異象」。實上「夢」在舊約常與「異象」一詞相提(參伯20:8; 33:15; 賽29:7),二者的字根都有「看見」的意思,二者都是神啟示的媒介。
雖然聖經曾提到人作夢乃尋常事,與日間活動有關 ( 參傳5:3), 但亦指出它可以是神對以色列人或外邦人說話的一種媒介 (見創20:3-7及王上3:5 ) 。 在夢中所說的話有時是明言,毋須特別解釋(參創2:3-7),有時是象徵,需解夢者解釋才能明白(參但2:1-45)。 但以理書的夢和異象都用了許多象徵的描述 , 例如第2章的大像就是象徵人間的帝國。
在舊約中,夢與預言有很密切的關係;有許多例子是人在夢中得神啟示知道將來要發生的事情。(創37:5-11; 40:5-22; 41:1-32; 士7:13-15;但2:1-45; 4:4-28; 7:1-28)。先知尤其經常在夢中得啟示而說出預言(民12:6), 所以申13:1-5將「先知」與「作夢之人」提並論。其他參考經文尚有耶23:25, 32; 珥2:28。不過,民12:6-8; 23:28-29都指出,假先知亦會藉詞從夢中得神啟示,胡說預言,因此聽者必須辨別預言的真偽(參申13:1-3)。
毫無疑問,「夢」是但以理得神啟示的一種工具。
參考網址:http://book.goodjob.tw/shengjing1/jl1-15/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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