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禮──立約的記號

mikelee週五, 2022/08/26 - 10:47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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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34章記載希未人哈抹與其子示劍受割禮,其實割禮不是以色列人獨有的禮儀,在古代,世界各地許多民族也行割禮,如埃及人、閃族(除巴比倫及亞述)、亞拉伯人。甚至在非洲、澳洲、美洲也曾發現有部族行割禮,其中更包括女性在內。迄今,一般回教徒都行割禮。

 按創17:10的記載 ,  以色列的歷史中,割禮始於亞伯拉罕,當時亞伯拉罕家中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禮,包括嬰孩(出生後第八天受割)、奴僕在內。日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邦人若想守逾越節也須行割禮才可參加。

 對以色列人來說、割禮是神與他們立約的記號 (17:9-10) , 象徵他們蒙神的揀選,成為神的子民。因此,受割禮的以色列民要回應神的恩典,順服神的律法(17:1), 在生活上表明及見證他們是神的子民。但他們的行為若與身份不一致,則割禮也是毫無意義的。(參申10:16; 耶4:4; 9:25-26)。

 新約進一步指出肉身上的割禮本身不能使受割者蒙神悅納,人惟有信靠神,藉耶穌的代贖,才可得救(加5:6;西2:11-12)。 重要的不是受割禮與否,而是在屬靈上成為新造的人(加6:15),因為這才是真割禮(羅2:28-29; 腓3:3)。

 

參考網址:http://book.goodjob.tw/shengjing1/jl1-1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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