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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9章的記載看來 , 基遍大城雖有勇士(10:2),但懾於以色列人連打勝仗的威勢,便用詭計欺騙他們,使他們與自己締立和約。以色列人發覺受騙後,因有約在先,至終沒有擊殺基遍人(18)。表面看來,以色列縱使毀約也是振振有詞的,因為基遍人存心欺騙,而且他們正是神要滅絕的民族之一(7; 申20:16-17)。 但以色列人的看法不是如此,他們已指著神起了誓(18),而按神的啟示,起誓是嚴肅的事,人若說謊起誓便是犯罪(利6:3; 結17:16);「指著耶和華起誓」即表明神是這誓言的見證者, 會審判、懲治背誓的人。因此,以色列人事後如果違反誓言,擊殺基遍人 , 就會受到神的懲罰 (19-20)。不過,基遍人因欺騙以色列人,仍要受咒詛──要永遠作以色列人的奴僕。
由撒下21:1-14看來,神確定了上述的做法:掃羅王違反了約書亞與基遍人所立的約,殺了他們中間的人,結果以色列國遭遇三年的饑荒,嘗到神的刑罰,及至掃羅的七個子孫被交與基遍人受處決後,這次的災禍才告平息,可見向神起誓是不能隨意違背的。難怪詩人大衛說,配住神的聖山者,是那些「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改」的人(詩15:4), 而主耶穌則對當時人隨便起誓的習慣提出嚴厲的警告。(太5:33-37)
參考網址:http://book.goodjob.tw/shengjing1/jl1-15/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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