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 第3章

提摩太前书 第3章

1常有话说(有古卷作:‘这话是可信可靠的。’或以此句置诸第二章之末):“人若有志要求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好的事工。”
2所以监督应当无可指摘,只做过一个妇人的丈夫,能节制、克己、雅素、乐意款待旅客、善于教导;
3不豪饮、不打人、却温和良善;不争斗、不贪爱银钱;
4好好督导自己的家、使儿女们安于顺服、兼有十二分的庄重。
5人若不晓得督导自己的家,怎能照顾上帝的教会呢?
6不可让新进教的做监督,免得他蒙于傲气,而掉在魔鬼所受的定罪里。
7他并且必须在教外有好声誉,免得掉在辱骂和魔鬼的网罗里。
8执事(与‘仆役’一词同字)也要这样:他们应当庄重,不一口两舌,不喝酒太多,不贪可耻之财。
9只凭洁净的良知固守信仰的奥秘。
10这种人也要先受察验;无可指责,然后让做执事。
11他们的妻子(或译:女执事)也要这样:应当庄重,不说谗言,能戒酒(或译:能节制),凡事可信靠。
12执事应当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的地督导儿女和自己的家。
13因为好好做执事的人、是为自己取得了美好的地步,并且对基督耶稣的信仰能坚持坦然无惧的精神。
14我将这些事写给你,指望着快点儿到你那里去。
15倘若我耽延,你也可以知道在上帝家中应当怎样起居。这一种家乃是永活上帝的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扶墙。
16大家公认地、大哉、敬虔之事的奥秘!他显现于肉身里,他被断为得胜(与‘被称义’一词同字)于灵里,他现给天使们看见,他被宣传于外国中,被信奉于遍世界,被接上于荣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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