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第18章

马太福音 第18章

1当那时候,门徒上耶稣跟前来,说:“那么在天国里谁是最大的呢?”
2耶稣便叫了一个小孩子来,让他站在他们当中,
3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像小孩子的样子,断不得以进天国。
4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个小孩子的,他在天国就是最大的。
5“凡为我名的缘故接待一个这样的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6凡使这些信我的微小者之一个绊跌的,就使一块驴牵的磨石挂在他的脖子上,沉在海洋里,对于他还有益。
7“因了绊跌的事,世界有祸阿!绊跌的事是不能不来的;但绊跌的事由他而来的,那人有祸阿!
8假使你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使你绊跌,把它砍下来,丢掉吧;你残废或瘸腿进入生命,比有两只手或两只脚而被丢在永世的火里倒好呢。
9假使你的一只眼使你绊跌,把它剜出来,丢掉吧;你独眼进入生命,比有两只眼而被丢在火烧的地狱(或译:垃圾坑;希腊文:欣嫩子谷)里倒好呢。
10“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些微小者之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守护天使在天上时常观见我天上之父的面呢。
11(有古卷加:因为人子来,是要拯救失掉的人)
12你们以为怎样?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其中有一只走迷了路,难道他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在山上,去找那只迷路的么?
13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了这一只来欢喜,比为了那九十九只没有迷路的,欢喜还要大呢。
14同样的,这些微小者之一个若失掉了,这在你们(有古卷:我)天上的父面前,也不是他的旨意呀。
15“倘若你弟兄犯了罪(有古卷:得罪了你),你要去,当你和他独在的时候使他自知有罪;他若听你,你便赢得了你弟兄。
16他若不听,你要另外带着一个人或两个人同你去,使句句话、凭着两个或三个见证人亲口说出,得以成立。
17他若不听他们,你要告诉教会;倘若连教会他也不听,你就拿他当外国人和收税人得啦。
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禁止(或译:捆绑)的,在天上也必被禁止(或译:捆绑);凡你们在地上准许(或译:释放),在天上也必蒙准许(或译:释放)。”
19我还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两个人在地上、对他们所要求的一切事同心合意,我在天上的父就必给他们作成。
20因为无论哪里、两个或三个人奉我的名聚集,在那里、我就在他们中间。”
21那时彼得上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弟兄得罪了我,我饶恕他、要几次呢?到七次么?”
22耶稣对他说:“我告诉你,不但到七次,乃要到七十个七次。
23故此天国好比一个做王的人,想要同他的奴仆算账。
24开始算的时候,有一个欠六千万日工钱(希腊文:一万他兰得)的被带了来,到他面前。
25因为没有可偿还的,主人就发命令叫他把自己、连妻子带儿女都卖了做奴仆,并卖所有的一切、来偿还。
26那奴仆就俯伏拜他说:‘主阿,宽容我吧,一切我都要还你’。
27那奴仆的主人动了怜悯的心,就释放他,免了他的债款。
28但那仆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一百日工钱(希腊文:‘第那流’:罗马银币)的,便抓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所欠的,都要还!’
29他的同伴就俯伏求他说:‘宽容我吧,我要还你’。
30他却不肯,反而去,设法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31同做奴仆的见了所经过的事,就极其忧愁;去把所经过的一切事都给主人讲明。
32于是主人叫他来,对他说:‘恶奴才,因你求了我,那全部的债我都免了你;
33你岂不应当怜恤和你同做奴仆的,像我怜恤你么?’
34主人发怒,就把他送交司刑官,等他偿还所欠的一切债。
35你们若不从心里各人饶恕他的弟兄,我天父也必这样待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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