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第18章

路加福音 第18章

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3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8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5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16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1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35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36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37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38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39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40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41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42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43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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