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林多後書 第12章

歌林多後書 第12章

1我不得不誇口。誇口固然是無益﹐但我如今卻要進一步﹑講到主所賜的顯象和啟示。
2我知道有一個人屬於基督的人﹑十四年前﹑這樣的一個人被攫到第三層天去;是連身體麼﹐我不知道;是不連身體麼﹐我不知道﹐上帝知道。
3我不過知道這麼一個人﹐或連身體﹑或不帶身體﹑我都不知道﹐上帝知道;
4他曾被攫到樂園去﹐聽到了不能言傳的話語﹑是人不可以說的。
5為了這麼一個人﹑我倒要誇口;但為了我自己呢﹑除了種種的軟弱以外﹑我都不要誇口。
6我使我想要誇口﹐也不會做糊塗人哪﹐因為我要說實話;只是我惜口不說﹐恐怕有人把我評估得太高﹑過於他所看見我的﹑或是從我聽見的。
7故此﹑為要使我不至於因這些啟示之高超性而過於高抬自己﹐便有一種剌痛給了我﹑在肉身上﹑就是撒但(即:魔鬼的別名)的使者﹑來折磨我﹐免得我過於高抬自己。
8為了這事﹑我曾三次求過主﹑叫這剌痛離開我。
9他對我說:「我的恩是彀你用的;因為能力是在軟弱上纔顯得完全的。」所以我頂喜歡﹑寧可拿種種軟弱來誇口﹐好讓基督的能力來住在我身上。
10故此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種種的軟弱﹑凌辱﹑艱難﹑逼迫和困迫﹑為可喜悅;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我甚麼時候就有能力而剛強。
11我成了糊塗人﹐是你們強逼我的。我本該受你們稱許纔是呢。我雖算不了甚麼﹐卻沒有一件趕不上那些超等的『使徒』阿。
12因為使徒的記號﹑真地在你們中間﹑以萬般的堅忍﹑藉著神蹟奇事和異能﹑都顯出來了。
13除了我本人不連累你們這一件事以外﹐你們還有甚麼被壓下﹑以致不如其餘的教會呢?這個委屈﹑你們饒恕我吧!
14你看﹐這是我準備好了﹑要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的;我也不會連累你們。因為我求的並不是你們的財物﹐乃是你們自己;因為不是兒女為父母積蓄﹐而是父母為兒女。
15論到我嘛﹑我頂喜歡地為你們開費﹐以至於費盡了我自己。是不是我越發愛你們﹐就該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呢?
16罷了!我沒有拖累著你們﹐我卻是「乘性狡猾﹐用詭詐牢籠你們的」!
17我所差遣到你們那裡去的人﹑我何曾藉著其中的哪一位去佔你們的便宜呢?
18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裡去﹐又差遣那位兄弟一同去;提多何曾佔了你們的便宜呢?我們沒有順著同一的靈而行麼?沒有跟著同一個的腳蹤麼?
19你們這一向還以為我們是向你們辯訴呢(或譯:辯訴麼?)!不﹐我們乃是在基督裡﹑當著上帝面前說話的;而且一切都是為了建立你們的﹐親愛的阿。
20我只怕我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見你們不合於我所想要的﹐而你們也見我不合於你們所想要的。我怕有分爭﹑妒忌﹑暴怒﹑營私爭勝﹑毀謗﹑打耳喳﹑自吹自大﹑擾亂﹑等事。
21怕我再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我的上帝卑抑了我在你們面前;怕因許多人從前犯了罪﹑還沒有改悔他們所習行的污穢淫亂和邪蕩﹐我就不得不哀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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