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以下是猶大省的人﹐從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使他們流亡到巴比倫去的;現在他們中間有人從流亡中之被擄地上來﹐返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
2 | 他們是跟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尼:7:7加: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一同來的。以色列民的人數記在下面: |
3 | 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人。 |
4 |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人。 |
5 | 亞拉的子孫七百七十五人。 |
6 | 巴哈摩押的子孫﹑就是耶書亞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十二人。 |
7 |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
8 | 薩土的子孫九百四十五人。 |
9 |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人。 |
10 | 巴尼的子孫六百四十二人。 |
11 |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三人。 |
12 | 押甲的子孫一千二百二十二人。 |
13 |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六人。 |
14 |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五十六人。 |
15 | 亞丁的子孫四百五十四人。 |
16 | 亞特的子孫﹑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人。 |
17 | 比彩的子孫三百二十三人。 |
18 | 約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人。 |
19 | 哈順的子孫二百二十三人。 |
20 | 吉羅珥(尼:7:25:基遍)人九十五名。 |
21 | 伯利恆人一百二十三名。 |
22 | 尼陀法人五十六名。 |
23 |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
24 | 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
25 |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
26 | 拉瑪人和迦巴人六百二十一名。 |
27 |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
28 | 伯特利人和艾人二百二十三名。 |
29 | 尼波人五十二名。 |
30 | 末必的子孫一百五十六人。 |
31 | 另一個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
32 |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人。 |
33 | 羅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五名。 |
34 |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
35 | 西拿的子孫三千六百三十名。 |
36 | 祭司:有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人。 |
37 |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人。 |
38 |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人。 |
39 |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人。 |
40 | 利未人:有何達威雅的子孫﹑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人。 |
41 | 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二十八人。 |
42 | 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九人。 |
43 | 當殿役的:有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
44 | 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
45 |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亞谷的子孫﹑ |
46 | 哈甲的子孫﹑薩買的子孫﹑哈難的子孫﹑ |
47 | 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利亞雅的子孫﹑ |
48 | 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迦散的子孫﹑ |
49 | 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比賽的子孫﹑ |
50 | 押拿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
51 | 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
52 | 所羅門僕人的子孫:有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
53 |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
54 | 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
55 | 所羅門僕人的子孫:有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
56 |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
57 |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米的子孫。 |
58 | 當殿役的和所羅門僕人的子孫﹑共三百九十二人。 |
59 | 以下這些人是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押但﹑音麥上來的﹐但是他們說不出他們的父系家族和世系是不是以色列人: |
60 | 這些人是第來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有六百五十二人。 |
61 | 祭司子孫中有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巴西萊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一個女兒做妻子﹐因此他名叫巴西萊〕。 |
62 | 這三家的人在他們的族譜中尋查自己的世系﹐卻尋不著﹐故此他們被算為不潔而不得作祭司; |
63 | 省長大人便告訴他們不可喫至聖之物﹐要等到有能用烏陵土明來決疑的祭司立起來。 |
64 | 全體大眾一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 |
65 | 此外還有他們的奴僕婢女﹑七千三百三十七人;他們又有男歌唱者和女歌唱者二百人。 |
66 | 他們的馬有七百三十六匹﹐騾子有二百四十五匹﹐ |
67 | 駱駝有四百三十五隻﹐驢有六千七百二十匹。 |
68 | 有些父系的族長到了耶路撒冷永恆主之殿的地址﹐便為上帝之殿自願獻禮物﹐要把殿在原址上重立起來。 |
69 | 他們按力量捐獻在工程庫裡;有金子六萬一千達利克(波斯幣名。一『達利克』重約等於二錢半)﹐銀子五千彌拿(一『彌拿』巴倫標準約等於兩磅;以西結時代約等於一‧六七磅)﹐祭司禮褂一百件。 |
70 | 於是祭司和利未人﹑跟人民中一部分的人﹑住在耶路撒冷和耶路撒冷近郊的(傳統缺:住在耶路撒冷和耶路撒冷近郊的)﹑歌唱的﹑守門的﹑當殿役的﹑都住在自己的市鎮裡;以色列眾人也住在自己的市鎮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