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既顯然正對你們眼前被揭示為釘了十字架的﹐誰竟迷了你們呢? |
2 | 單單這一點我要問你們:你們從前領受了聖靈﹐是由於行律法麼?還是由於聽受而信呢? |
3 | 你們這麼無知阿?你們既以靈開始﹐如今倒以肉終結麼? |
4 | 你們受若這麼多﹐都是徒然的麼?──如果真是徒然的話﹐ |
5 | 那麼﹑上帝將靈供應與你們﹐又在你們身上以動力運行各樣的異能﹐是由於你們之行律法麼?還是由於聽受而信呢? |
6 | 亞伯拉罕就是這樣:「他信了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了」。 |
7 | 所以你們要知道﹐以信為本的人纔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
8 | 經書早就見到:上帝要使外國人本於信而得稱義﹐所以早就傳好消息給亞伯拉罕說:「眾外國必在你身上(或譯『因你而』)蒙祝福」。 |
9 | 可見以信為本的都跟有信心的亞伯拉罕同蒙祝福。 |
10 |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被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說:「凡不持守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去行的人都被咒詛。」 |
11 | 靠著律法﹑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是明顯的﹐因為「人是本於信而稱義纔得活著」。 |
12 | 律法原不是本於信的﹐它乃是說:「凡行這些法的﹐必靠著這些法而活著。」 |
13 |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被咒詛的﹐就把我們買出來﹑使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說:「凡掛在木架上的都被咒詛」; |
14 | 這是要使亞伯拉罕所受的祝福可以在耶穌基督身上臨到外國人﹐使我們可以憑著信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
15 | 弟兄們﹐我且照人事說吧;凡已立定的約﹐雖只是人的約﹐也沒有人能廢棄或增訂的。 |
16 | 諸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的一個後裔說的。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指著許多人說的﹐乃是說『和你的一個後裔』﹑指著一個人說的;那一個人就是基督阿。 |
17 | 我乃是說﹑上帝所豫先立定的約﹑並不是那四百三十年後成立的律法所能取消﹑使那應許無效的。 |
18 | 因為承繼產業若是由於律法﹐便不是由於應許;但上帝恩賜亞伯拉罕﹑卻是憑著應許的。 |
19 | 那麼﹑律法怎麼樣呢?律法是為顯明犯法之事而增設的;是臨時的措施﹑等所應許的後裔來到的;是藉著天使經中間人之手規定的。 |
20 | 立約的中間人原不是為著單方面的﹐乃是與神人兩面有關的;而發應許的上帝卻是獨當一面的。 |
21 | 這樣﹐律法與應許相反麼?斷乎不是。假使有一個能使人活的律法曾經頒賜下來﹐稱義就真是由於律法了。 |
22 | 其實不然﹐經書乃是斷言萬人都被圈住在犯罪之中﹐這就使所應許的須由相信耶穌基督﹑而賜給信的人了。 |
23 | 但『信』還未來到之先﹐我們都被監護在律法以下﹑直被圈著﹑等那以後來到的『信』顯示出來。 |
24 | 這樣﹐律法就做了我們的童年導師﹑等候基督來到﹐使我們由於信得稱為義。 |
25 | 今『信』既已來到﹐我們就不再在童年導師之下了。 |
26 | 你們眾人憑著信﹑在基督耶穌裏﹑都是上帝的兒子。 |
27 | 因為你們凡受了洗歸入基督的﹑便是穿上了基督為衣服。 |
28 | 並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的分別了;沒有奴僕或自主﹑也沒有男女的分別了;因為在基督耶穌裏﹑你們眾人都是一個人(或譯『一體』)了。 |
29 | 你們如果是屬基督的﹐那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照應許做後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