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第10章

馬太福音 第10章

1耶穌呼召了他的十二個門徒﹐給他們制服污靈的權柄﹑可以趕逐污靈﹐也可以治好各樣疾病﹑各樣病症。
2十二使徒的名字是這幾個:第一個是稱彼得的西門﹐還有他的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
3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收稅人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利拜烏﹑
4加拿尼(或譯:熱心派的)人西門﹑和加略人猶大﹑也就是那把耶穌送官的。
5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囑咐他們說:「外國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6寧可去找以色列家失掉的羊。
7你們一邊走路要一邊宣傳說:『天國近了』。
8要治好患病的人﹐叫死人活起來﹐使患痳瘋屬之病的潔淨;也要趕鬼;你們白白地領受﹐也要白白地施與。
9腰袋裡不要帶金銀或銅錢;
10路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不要帶鞋﹐或帶手杖;因為工人是配得其食物的。
11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探問那裡面誰是配得起的人﹐就住在那裡﹐直到出來的時候。
12你們進那一家﹐要給那家請安;
13那家若是配得起﹐你們的平安就會臨到它;若不是配得起﹐你們的平安自必回歸於你們。
14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要把你們腳上的飛塵抖掉。
15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地方所受的﹐也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16「看吧﹐我差遣你們如同綿羊在豺狼中間;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要天真像鴿子。
17你們要注意提防人﹐因為他們必把你們送交議會﹐必在他們的會堂裡鞭打你們;
18你們必為我的緣故被帶到統治官和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國人作見證。
19但他們把你們送官的時侯﹐你們不要思慮要怎樣說話﹐或說甚麼話;因為那時候仔們所須要說的話﹐自會賜給你們。
20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那在你們裡面說話的父的靈。
21弟兄必把弟兄﹑父親必把兒女﹑送到死地;兒女必起來﹑跟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22你們必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獨堅忍到末終的﹐纔能得救。
23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你們要逃到別的城。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市﹑你們還沒走完﹐人子就到了。
24「學生們並不高過先生﹐奴僕並不高過主人。
25學生和先生一樣﹐奴僕和主人一樣﹐也就彀了。人既給家主起外號叫別西卜﹐(即鬼王的別名)﹐豈不更要給他家人起外號麼?
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被揭露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知道的。
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大白日天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頂上宣傳出來。
28對那些殺身體而不能殺靈魂的﹐你們不要怕;惟獨對那能把靈魂又把身體都滅在地獄(或譯:垃圾坑;希臘文:欣嫩子谷)裡的﹐你們倒要伯。
29兩隻麻雀(或譯:小鳥)不是賣『一日工錢』的十分之一(希臘文:阿撒利翁)麼?然而沒有一隻能在你們的父以外掉在地上的。
30你們呢﹐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呢。
31所以別怕了;你們﹑比麻雀貴重得多呢。
32所以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承認他;
33凡在人面前否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否認他。
34「不要以為我來是是把和平帶到地上;我來並不是帶和平﹐乃是帶刀劍。
35因為我來﹑是叫人跟父親割絕﹐女兒跟母親割絕﹐兒媳婦跟婆婆割絕;
36人的仇敵竟是他自己家裡的人。
37愛父親或母親過於愛我的﹐配不起我;愛兒子或女兒過於愛我的﹐配不起我;
38不拿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配不起我。
39獲得性命的﹐乃失掉性命;為了我的緣故失掉性命的﹐乃獲得性命。
40「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41為尊神言人的名而接待神言人的﹑必得著神言人所得的賞報;為尊義人的名而接待義人的﹑必得著義人所得的賞報。
42無論何人﹑為尊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微小者之一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必定不失掉他的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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