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哈拿尼和哈拿尼雅同治耶路撒冷 |
1 | 城牆修完,我安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 |
2 | 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神過於眾人。 |
3 | 我吩咐他們說:「等到太陽上升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人尚看守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 |
4 | 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 |
記歸回者之譜系 |
5 | 我的神感動我心,招聚貴冑、官長,和百姓,要照家譜計算。我找著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其上寫著: |
6 |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去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
7 | 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來的。 |
8 | 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
9 |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 |
10 |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 |
11 | 巴哈摩押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
12 |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
13 | 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名; |
14 |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 |
15 | 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名; |
16 |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名; |
17 | 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
18 |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名; |
19 |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名; |
20 | 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名; |
21 | 亞特的後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 |
22 | 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名; |
23 | 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四名; |
24 | 哈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 |
25 | 基遍人九十五名; |
26 | 伯利恆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
27 |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
28 | 伯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
29 |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
30 | 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
31 |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
32 |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
33 | 別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
34 | 別的以攔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
35 |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 |
36 |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
37 | 羅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
38 | 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 |
39 | 祭司: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 |
40 |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 |
41 |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
42 |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 |
43 | 利未人:何達威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 |
44 | 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名。 |
45 | 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八名。 |
46 | 尼提寧(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
47 | 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
48 |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 |
49 | 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
50 | 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
51 | 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
52 | 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
53 | 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
54 | 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
55 |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
56 | 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
57 |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就是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
58 |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
59 |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們的子孫。 |
60 | 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
61 | 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
62 | 他們是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名。 |
63 |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
64 | 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著,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
65 | 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
記歸故土者之總數 |
66 |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
67 | 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
68 |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
69 | 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
為聖殿獻財物 |
70 | 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
71 | 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 |
72 | 其餘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
73 | 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