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22章

利未記 第22章

1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2「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叫他們要和以色列人中分別為聖而歸我的聖物隔離﹐免得他們褻瀆我的聖名;我永恆主耶和華。
3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眾後裔中﹐凡身蒙不潔﹑而走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而歸永恆主的聖物的﹑那人總必須從我面前被剪除:我永恆主。
4亞倫的後裔中﹐凡生痲瘋屬之病的﹑或是有漏症的﹑總要等到得潔淨了﹑纔可以喫聖物。無論誰觸著那因死人而不潔的任何東西﹐或是任何出精的人﹐
5或是觸著任何使他蒙不潔的滋生動物﹐或是觸著使他蒙不潔的人﹑不拘那人蒙了甚麼不潔:
6人觸著這些東西或人﹑總會不潔淨到晚上;他若不在水中洗身﹐就不可喫聖物。
7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然後可以喫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8自己死的或是野獸撕裂的﹑他都不可喫﹑而使自己蒙不潔;我是永恆主。
9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守的﹐免得他們因褻瀆了聖物﹑以此擔當罪罰而死;我永恆主是把他們分別為聖的。
10「一切非祭司的平常人都不可喫聖物;在祭司家寄住者或是雇工人﹑也不可喫聖物。
11倘若祭司買人﹑是他自己的銀子買的﹐那人就可以喫;生在他家的人﹑是可以喫他的食物的。
12祭司的女兒若嫁給非祭司的平常人﹐就不可喫聖物中的提獻物。
13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離婚的﹑沒有後裔﹐又回她父家來﹐像她幼年時一樣﹐那麼﹑她就可以喫她父親的食物;只是非祭司的平常人卻不可喫。
14若有人誤喫了聖物﹐要加上五分之一﹐將聖物交給祭司。
15祭司不可讓以色列人褻瀆所提獻與永恆主的聖物﹐
16以致他們因喫聖物而擔當罪罰而負罪責;因為我永恆主是把他們分別為聖的。」
17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18「你要告訴亞倫和他兒子們跟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的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還願的﹑是自願獻的﹑就是他所獻與永恆主做燔祭的﹐
19他總要將牛﹑或綿羊﹑或山羊中﹑公的﹑完全沒有殘疾的獻上﹑纔能蒙悅納。
20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是不能給你們算為蒙悅納的。
21人若將牛群或羊群中的獻平安祭給永恆主﹐無論是要還特許的願﹑或是自願獻的﹐總要獻上純全的﹑完全沒有殘疾的﹑纔能蒙悅納。
22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患潰瘍的﹑長牛皮癬的﹑長疹瘡的:你們總不可把這一類祭牲獻與永恆主﹐也不可把這些作為火祭在祭壇上獻與永恆主。
23無論是公牛﹑是小綿羊﹑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發育受阻礙的﹐你只可以用牠做自願獻的;要做還願的﹑就不能蒙悅納。
24腎子受擠傷的﹑或是受砸碎﹑或拉掉﹑或騸了的﹑你們都不可獻與永恆主;在你們的地方以內﹑你們不可這樣行;
25由外人手裡收來的﹑你們也不可獻這一類祭牲做你們的上帝的食物;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這些不能給你們算為蒙悅納的。』」
26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27「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生下來﹑要跟著牠的母七天;從第八天起牠就可以作為火祭的供物奉與永恆主﹑而蒙悅納。
28無論是牛﹑是羊﹐你們都不可在同一天之內宰牠和牠的子。
29你們獻感謝祭給永恆主﹐要獻得可蒙悅納。
30要當天喫;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我是永恆主。
31「你們要謹守我的誡命﹐而遵行:我是永恆主。
32不可褻瀆我的聖名;在以色列人之中﹑我要被尊為聖:我永恆主﹑這把你們分別為聖的﹐
33這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做你們的上帝的;我永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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