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與以色列的聖約與古代近東的盟約

mikelee週五, 2022/08/26 - 10:51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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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家在米所波大米及敘利亞一帶發現主前三千至二千年的盟約文獻。其中主前一千五百年左右,赫人與附屬國所立的盟約在格式上相當接近神與以色列民立的聖約  , 後者見出19-24章; 申1-28章; 書24章及撒上12章等經文,當中以申命記最具古盟約的特色。不過,以上的經文不只是盟約的文獻,同時也描述神與以色列民立約和日後重訂此約的經過。

 以下臚列古代宗主國與所屬國立盟約的格式和意義,並對照申命記做法。

  1 緒言:表明某宗主國與某附屬國立約,列出宗主國的皇帝稱號、族譜等。申1:1-5聲明摩西是照著耶和華的命令吩咐以色列人。

  2 歷史前言:表明立約雙方的關係,有顯著的「你」、「我」對稱。這往往指出宗主國對附屬國的恩德,要求附屬國履行盟約之條款以示報恩。同樣,申1:6-3:29回顧神以往在曠野帶領以色列人的歷史。

  3 條款:列出附屬國要向宗主國履行的責任,包括把軍事主權交由宗主國調遣,以宗主國的朋友為友,以其敵為敵。申4-26複述以色列人當遵守的十誡、節期、祭禮等。

  4 收藏約書的地方及公讀約書之責:聲明約書要好好保存,並在指定時候取出重讀,使附屬國永誌不忘。申31:9, 24-26及31:10-13便屬此項。

  5 見證立約人的名單:包括雙方所拜的神,甚至當代人所敬拜的一切神祇,以及自然物體,如天、地、海等。名單中的神祇不僅見證約的締訂,更要降罰與違約者。同樣,申31:16-20及32:1-47記載摩西作歌指證日後以色列民違約的不是。

  6 祝福及咒詛:通常列出違約者會受的眾多咒詛(包括不育、災病、旱災等),及守約者蒙受的祝福(如生生不息、和平、富貴等)。申28:1-14為祝福語,15-68則為咒詛語。

 大致上,申命記有關約的描述在內容與次序上均有當代約書的特色,28章列舉的眾多咒詛語,與當代的盟約尤為接近。然而神和百姓立的約與昔日近東的盟約在基本精神上是迥異的:前者屬宗教性,包括道德行為的責任,而後者卻純粹是政治性的。

 申命記描述摩西與以色列人重訂西乃山的約,而西乃山的約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延續,要成就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參出2:24; 3:16; 6:4-8)。

 神揀選以色列人,與他們立約,並非因他們比別的民族優越,乃是出於神的主權和恩慈 (申7:7; 9:4-5), 以色列民應當回應神的愛 ──順服遵行神的誡命。早在亞伯拉罕與神立約的時候,他和他全家便要履行責任 , 參創17:9-14; 18:18-19。 日後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因未履行此責任,相等於毀約(參書5:2-9注)。

 神與人立約在當代是一項突破:國際的盟約是建築在政治與經濟的制度上,尤其是宗主國與附國的盟約,更含有剝削的成分;然而,神與人的約卻是建基於宗教及道德上,神與人關係的維繫有賴人順服神,從敗壞的異族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因為神是聖潔的。 

 

參考網址:http://book.goodjob.tw/shengjing1/jl1-1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