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第20章

申命記 第20章

1「你出去對你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人民﹑比你大﹐你不要怕他們;因為是永恆主你的上帝﹑那領你從埃及地上來的﹑與你同在。
2你們將近上戰場的時候﹐祭司要走近前去﹐向人民講話﹐
3對他們說:『以色列阿﹐聽吧;今天你們將近要對仇敵爭戰﹐可不要膽怯;不要懼怕﹐不要慌張﹐不要因他們而驚恐;
4因為是永恆主你們的上帝﹑他在和你們同去﹐為你們同仇敵交戰﹐來拯救你們。』
5官吏也要對人民講話說:『有甚麼人建造房屋﹑還沒有行奉獻禮的?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死在戰場上﹐而別人去奉獻。
6有甚麼人栽種葡萄園﹐還沒有開始享用其果子的?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死在戰場上﹐而別人去開始享用。
7有甚麼人聘定了妻﹐還沒迎娶的?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死在戰場上﹐而別人去娶她。』
8官吏要對人民講話說:『有甚麼人懼怕膽怯的?他可以回家去﹐免得他使他的族弟兄喪膽﹑像他那樣喪膽。』
9官吏向人民講完了話﹐軍隊的首長就受派﹑做人民的首領。
10「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擊它的時候﹐要向那城宣告和平的話。
11他若將和平的話答覆你﹐給你開門﹐那麼﹑城裡所有的人民﹑就都要給你做苦工﹑服事你。
12他若不肯同你講和﹐反要同你作戰﹐你就圍困那城。
13永恆主你的上帝把城交在你手中的時候﹐你要用刀擊殺城裡所有的男丁。
14只有婦女﹑幼小﹑牲口﹑和城裡一切所有的﹐就是被掠之物﹑你卻可以劫為己有;把你的仇敵被掠之物﹑就是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的﹑你都可以喫。
15離你很遠的城市﹑不是這些國的城市的﹑你都要這樣待它。
16只是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以為業的這些別族之民的城市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你也不要讓活著;
17只要將他們盡行殺滅歸神﹐將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殺滅淨盡﹐照永恆主你的上帝所吩咐你的﹐
18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去習行一切可厭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的神所行的﹐以致你們犯罪得罪了永恆主你的上帝。
19「你圍困一座城很多日子﹑向它作戰﹑要奪取它﹐不可揮著斧子砍樹木﹐把城裡的樹木都摧毀掉;你可以喫樹上的果子﹐卻不可以砍樹。難道田野的樹木是人﹑能在你面前入圍困範圍內麼?
20不過你所知道的檥﹑不是產食物之樹的﹑那種你倒可以摧毀而砍掉﹐用來造木柵﹐攻擊那對你作戰的城﹐直到把它攻下。

申命記 第19章申命記 第2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