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那先前的固然也有事奉禮之律例和聖幕﹑是屬物質的(或譯:裝飾齊備的)。 |
2 | 因為有帳幕裝備齊全:第一間﹑那叫做聖所的﹑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 |
3 | 第二幔子後面又有帳幕﹑那叫做至聖所的﹑ |
4 | 有金香壇(或譯:金香爐)和四面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和兩塊約版; |
5 | 櫃上面有上帝『榮現』之象徵﹑基路伯﹑覆蔭著除罪蓋的座。關於這幾件﹑如今不能一一分細說。 |
6 | 這些物件既這樣裝備齊了﹐第一間帳幕﹑祭司們不斷地進去﹐行盡事奉之禮。 |
7 | 至於第二間呢﹑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地進去﹐沒有不帶著血﹑替自己和人民的過失而供獻的。 |
8 | 聖靈以此指明:儘先前帳幕還有地位時﹐進入天上聖所的路總還沒有顯明出來。 |
9 | 〔那種帳幕原是表樣﹑象徵這現世時期的〕;按這制度﹐所供獻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禮拜的人良知上完全潔淨﹐ |
10 | 只是關於飲食和幾樣不同的洗濯﹑不過是屬肉身的律例﹑制定著改正時期為止罷了。 |
11 | 但基督來到了﹑做一位已實現的(有古卷作:將來)美事之大祭司﹑卻通過那較大較完全的帳幕﹑不是人手造的﹑就是說﹑不屬於這被創造之世的﹑進入天上的聖所﹐ |
12 | 也沒有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乃藉著自己的血﹑儘一次地進去﹐就立得了永世的贖放。 |
13 |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跟母牛犢的灰﹑灑在被俗污沾染的人身上﹑尚且能使他們成聖別(或譯:聖潔)﹑以致肉身潔淨﹐ |
14 | 何況基督的血呢?基督藉著永恆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與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潔淨我們的良知﹐除去屬死的行為﹐使我們能事奉永活的上帝麼? |
15 | 故此基督做了一個新的約的中保﹐蒙召的人就可以得到應許的永世基業;因為已經有了受死的事﹑來贖赦前約之下犯法的罪了。 |
16 | 哪裡有遺囑(與『約』字同字)﹐哪裡立遺囑(與『約』字同字)者的死就必須提證出來。 |
17 | 有了死了﹐遺囑(與『約』字同字)纔算確定;立遺囑(與『約』字同字)者還活著時﹐遺囑(與『約』字同字)總是無效力的。 |
18 | 所以就是先前的約也不是沒有用血開創的。 |
19 | 當時各條誡命既由摩西按照律法向眾民宣講了﹐他就拿牛犢山羊的血﹐用水和朱紅絨跟牛膝草﹑灑在那書卷上﹐並且灑在眾民身上﹐ |
20 | 說:「這就是上帝向你們立誡命的約之血」。 |
21 | 就是帳幕和禮拜用的一切器冊﹐他也照樣地用血灑。 |
22 | 其實幾乎可以說﹐按照律法﹐凡物都是用血潔淨的:沒有流血的事﹐就沒有赦免的事。 |
23 | 這樣﹐天上之事的仿本既然必須用這些禮節來潔淨﹐那天上的本物必須用比這些更好的祭獻去潔淨了。 |
24 |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造的聖所﹑真聖所的模型﹑乃是進了上天本境﹐如今替我們顯在上帝面前的。 |
25 | 他也不是必須多次地供獻自己﹑像大祭司每年靠著不是自己的血的﹑去進入聖所一樣。 |
26 | 假使如此﹐從世界創立以來﹐他就必須多次受苦了!其實他在今世的末期﹑乃是儘一次地顯現﹐藉著自己之奉獻為祭﹑好把罪廢掉的。 |
27 | 按所保留給人的﹑只有一次死﹐死後有審判。 |
28 | 基督也這樣;基督也是只有一次之被供獻﹑來擔當許多人的罪。將來還要顯現個第二次﹑卻是與罪無關﹐是要向切候著他的人施拯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