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第3章

羅馬書 第3章

1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
2各方面多著呢:第一﹐上帝的神諭是託付了他們的。
3就使有取了不信態度的﹐能怎麼樣呢?難道他們之不信能廢掉上帝之可信靠麼?
4斷乎不能;上帝總是真誠的﹐雖則人人都撒謊;正如經上所記:「以玫你在你的判語上總得證為對﹐你在被論斷時總必得勝。」
5但是我們的不義倘若證明上帝的義來﹐那要怎麼講呢?難道說上帝顯義怒是不義麼?〔我且照人的講法說話吧〕。
6斷乎不是;如果這樣﹐上帝怎能審判世界呢?
7但上帝的真實如果因我的虛假越發彰顯他的榮耀來﹐為甚麼我還被斷為罪人呢?
8難道要說:『讓我們作惡﹐使善來到』麼?〔這是我們所受的毀謗;有人說我們曾說了這話〕:這樣辯論的人之受定罪﹑是該當的。
9這卻怎麼樣呢?我們猶太人比他們外國人強麼?完全不是。我們已經起訴:萬人都在罪之下﹐不但希利尼人﹐猶太人也在內;
10正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
11沒有曉悟的﹐沒有尋求上帝的;
12他們都偏離了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以慈惠待人的﹐連一個也沒有;
13他們的喉嚨是敝開的墓;他們用舌頭弄欺詐;他們嘴脣下有虺蛇之毒氣;
14他們的口滿了咒罵和苦恨;
15他們的腳飛快﹑要流人的血;
16他們所經過的路﹑都使人受殘害和災難;
17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
18他們眼中﹑並沒有敬畏上帝的心。」
19我們曉得﹑律法無論說甚麼﹐都是向律法以內的人講的﹐好堵住每一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
20所以血肉之人在上帝面前﹑都不能由律法上的行為得稱為義:因為由於律法﹑人纔認識罪。
21但如今呢﹑上帝救人的義已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了﹐是律法和神言人們所見證的;
22然而上帝救人的義﹑卻是憑著那信耶穌基督的心﹑加給一切信的人的;並沒有區別:
23因為萬人都犯了罪﹐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24都因上帝恩惠中白白的典﹑憑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贖放﹑得稱為義。
25這耶穌﹑上帝顯然立為除罪法﹐憑著人的信﹑本著耶穌(希臘文:他)的血﹑來做上帝(希臘文:他)救人之義的明證。因為上帝用他的寬容﹑對人先時所犯的罪過都不追究﹐
26好在現今的時期做他救人之義的明證﹐來顯明他自己的義﹐也是叫信耶穌的人得以稱義的。
27那麼可誇口的在哪裡呢?絕無可誇之餘地了。這無可誇是憑著甚麼法呢?憑著行為的法麼?不﹐乃是憑著信的法。
28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律法上的行為。
29難道上帝只是猶太人的上帝麼?不也是外國人的上帝麼?是的﹐也是外國人的上帝﹐
30因為上帝只有一位。他要因人的信稱受割禮為義﹐也要憑著人的信稱沒受割禮為義。
31這樣﹐我們是憑著信廢掉律法麼?斷乎不是;我們倒是叫律法立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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