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mikelee週五, 2022/08/26 - 10:45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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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約聖經中,對信徒提出最嚴厲的警告者,要算希伯來書了。書中有關這方面的經文 (如來6:4-8; 10:26-31) , 往往給人一個印象:信徒如離棄真道,便有可能失去永遠的救恩。事實上,歷代以來「信徒是否永遠得救」這問題引起了不少爭論。以下簡單列出有關方面的經文,以供讀者參考和思索。

  

神的工作

  1 信徒是照神的先見被揀選、蒙召的人。(徒13:48; 羅8:28-30; 弗1:4-5; 帖前1:4; 5:9; 彼前1:2; 猶1)

  2 人得救端賴神的恩典(弗2:8-9; 提後1:9)。

  3 這救恩藉賴耶穌完全的救贖而永遠有效。(來5:9; 7:25; 9:12, 15; 10:14)。

  4 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已被稱義,且已出死入生,有神賜的永遠生命(約5:24; 羅5:1-2; 約一5:10-13; 彼前1:3)。

  5 信徒有聖靈在心裡作得救的憑據和印證。(羅8:16; 林前12:13; 林後1:22; 5:5; 加4:6-7; 弗1:13-14)

  6 神(或基督)能夠保守信徒永不失落。(約6:37-40; 10:28-29; 17:12; 腓1:6; 彼前1:5; 猶24)

 

對人的要求和警告

 1 信徒當努力活出救恩的實效。(腓2:12; 提前4:16; 彼前2:2; 彼後1:10-11)

  2 人是否將信心堅持到底,與能否最終得救緊扣在一起。(太10:22; 24:13; 林前15:1-2; 來3:12-14)

  3 專行不義的人無分於神的國。(太7:15-23; 林前6:9-10; 加5:19-21; 啟22:15)

  4 信徒如果背棄真道、嚴重犯罪,就會淪落到不能悔改。(來6:4-8)不蒙赦免的地步。(太12:32)

   且有永遠與神隔絕之虞。(結18:24; 約15:2, 6; 來10:26-27; 約一5:16-17; 啟22:18-19)

  5 基於上述警告,信徒應謹慎自守,免被神棄絕。(林前9:27;來2:1; 12:15)

以上兩組的經文,各有不同的目的。前者給予信徒一個得救的確據;後者警戒信徒,不可隨意犯罪,濫用

神的恩典,作為放縱私慾的機會(參羅6章)。  在神完備的啟示中,兩方面的真理都須著重,缺一不可。

 

參考網址:http://book.goodjob.tw/shengjing1/jl1-14/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