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傳遞信息的方法
先知的信息以不同的方法傳遞開去,所說的話語固然可以包括許多不同類型的文體(如勸勉、控訴、辯論、譏諷、比喻、箴言、哀歌等),另外更可有不少具象徵意義的「先知性行動」。這些行動可分為三大類:
1 先知「表演」一些異常的行動,例如王上11:29-40; 賽20:1-6; 耶27-28章; 結4-5章等。
2 給兒女起奇異的名字,例如賽8:1-44; 何1章。
3 同樣是作出一些奇異的行為,但直接與先知的私人生活連在一起,例如耶利米先知被神禁止娶妻及生兒育女(耶16:1-4) ,以西結先知眼見妻子忽然死去,而不能為她舉喪(結24:15-24),以及何西阿先知要娶淫婦為妻等。
有學者稱這些舉動為「象徵式的魔法」,認為以色列人跟許多古代民族一樣,相信只要象徵式地表現心目中希望神明為他們做的事,就可以逼使這些神明為他們效勞,類似東方人將仇人名字寫在草人上,再拿針剌草人胸前,意圖引致仇人心痛的巫術。但在先知書的記載中,我們完全找不到這種魔法的跡象:先知們作出這些行動,均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而不是他們自己主動做的;況且,這些行動往往是要向先知自己的國家宣佈審判,他們實在沒有理由要採用魔法逼使神審判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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